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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王爷:王妃她有读心术 第53章 无关

    据《庄子》中《逍遥游》记载“楚之南有冥灵者,以五百岁为春,五百岁为秋;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

    如今,冥灵树与大椿树已存活千万年之久,修炼成精,可化为人形,仪表堂堂,为楚之守护者,其名为灵与椿。

    公元前xxx年,因周国皇帝周崆,项国皇帝项孜,楚国皇帝楚穆三大帝国长期争霸,渴望统一天下,而造成各国边境民不聊生,时常发动战争,百姓苦不堪言。

    传说,唯有天女再现方可平息战争,又传,得天女者得天下。于是乎,各国帝王都纷纷不惜花重金宝物寻求天女下落,可惜无人知晓。

    正文

    现代二十一世纪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梦里,烟雾缭绕,一白袍男子独立于高山山顶,昂头,孤寂,落寞,似自言又非自语道。

    “什么意思?”梦里,林初夏穿着粉色襦裙,不解地望着这男子,问。

    蓦地,一片桃花落至少女肩上,抬头一望,只见满天桃花纷纷扬扬,落英缤纷,好唯美的意境。

    “如若有缘,我们定会相见……”只见沉默许久后,男子转身,露出半张脸,似笑非笑地勾唇道。

    “叮零零~”

    随着闹钟的突然声响,林初夏气的嗷嗷直叫,好不容易梦见个帅哥,还未看清整张脸,居然就这样被吵醒了。

    哎,果然,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早上六点不想起,睡眠太少不长命,人类应该睡到自然醒……”

    “喂”听到自己的手机铃声响起,林初夏也没看来电显示,就滑过接听键,放置耳边。

    “是我,夏夏。”孟维说道。可能是因为刚睡醒,对方的声音听上去比林初夏的声音还慵懒,并且带有一丝沙哑。

    “恩,有事吗?”林初夏半闭眼半睁眼问道。因为不只是孟维,林初夏也是刚被闹钟吵醒。

    “下午有空吗?我想请你吃饭。”对方开门见山地约林初夏。

    “行,五点半吧,地点你定。”

    “就佳乐饭店吧,不见不散。”

    “好。”林初夏应了一声,然后挂断。

    孟维是林初夏交往三个月的男友,两人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平平淡淡,偶尔吃顿饭、看个电影,连小手都没有牵过。说白了交往模式跟普通朋友没啥区别,就是名义上好听一点 —— 比朋友多了个“男”字。

    若说林初夏和孟维是怎么认识的呢,剧情可以说是相当狗血,孟维是二十五岁的奋斗青年,属于高穷帅的那种,却爱上了一个白富美,孟维使出浑身解数去追白富美,而白富美对人家明显不屑一顾,再强大的自信也会受到伤害,于是乎,孟维学会了借酒消愁,而林初夏就是在孟维借酒消愁的阶段认识的,地点就是佳乐饭店。

    经过精心打扮一番后,林初夏挎着自己的红色手提包出门了,赶到美博婚纱店时,正好有一对夫妻过来拍婚纱照。

    老板不在,只好林初夏去招待了。

    “你们好,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林初夏放下自己的包包,露出招牌式的微笑。

    “这里有这种款式的红色长裙婚纱吗?”女方指着模特上的雪白色长裙婚纱问道。

    “恩,有的,请等一下,我这就去拿。”说完,林初夏一头扎进了仓库里,寻找着红色长裙婚纱。

    不一会儿,林初夏双手捧着一件红色婚纱走出来,然后给女方换上了。

    男方随意挑了几件西装后,两个人便开始拍婚纱照。

    明明是拍婚纱照,男女双方却都是一副你不情我不愿的态度,让人感觉更像是在拍离婚照。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拍摄,对方才比较满意地离开了美博婚纱店。

    林初夏在两人走后,又开始忙碌起来,因为还要洗底片。

    “原来你来啦,我还以为你没来上班呢。”周涛走进店。

    “我也以为你还没上班呢。”林初夏语气不友好地说。

    周涛只是笑笑,没再接话。

    一直忙啊忙,除了中午停下来吃顿饭休息了半小时,林初夏就一直忙于工作。

    直到下午三点半时,才总算松了口气。

    林初夏的工作时间是朝八晚四,还有半小时就下班了,林初夏随意地收拾了下摄影室里的东西后,就干坐着等下班。

    “忙完了?”周涛走进摄影室,眯眼看着林初夏。

    “恩。”林初夏将自己的手机塞入包中,点点头。

    “估计待会儿也没什么生意了,今天就特许你提早下班吧。”周涛难得大发慈悲。

    “为什么?”林初夏不解。

    “我还有事。”周涛煞有介事地说,不知道的人还以为真有啥大事呢。

    知周涛者林初夏也,她当然知道周涛口中的有事就是指泡妞。

    “……”

    早点下班早解脱,林初夏也没矫情,说了句谢谢就直接拎包包走人。

    留下周涛一人在美博婚纱店中,手中把玩着貌似紫玉的玩意儿……

    林初夏走在街上,心想着情人节快到了,应该送什么礼物给孟维好,他身边似乎也不缺什么,猛地想起孟维一直用的黑色皮夹挺旧了,那就买个皮夹吧。

    林初夏推开百货商场的玻璃门,这个时间段商场里的人很少,导购小姐走到林初夏身边,问:“请问您需要什么?”

    “我想买一个男士皮夹送给男朋友。”

    “好,请跟我这边来。”

    林初夏跟着导购小姐走到男士皮包专卖区,琳琅满目的商品里,其中有两款皮包最为显目,一个是黑色的多层皮夹,上面制有细微花纹,所以并不会觉得单调,反而别出心裁,另一个是深蓝色的皮夹,虽然颜色有些艳,但典雅大方又不失尊贵,也很适合。

    一时间林初夏不知道该怎么选择,问了问导购小姐的意见,最终买下了那个黑色多层皮夹。

    一路上走得很慢,林初夏到佳乐饭店时已经是五点四十了。

    孟维习惯性地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表:“林小姐,你已经迟到了十分钟。”

    “呃,抱歉,因为有事,所以耽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