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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文豪 第66章 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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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穆琼和魏亭一人一辆黄包车来到目的地。

    霍二少的宅子门口已经停了很多汽车不少或是穿着长袍或是穿着西装的男人从车上下来当然了也有穿着洋装的女人。

    倒是穿旗袍的女人穆琼一个都没瞧见这时候穿旗袍的女人还很少。

    古时女人的衣服都是上下分开的,男人才穿长袍,民国时期女子穿旗袍,最初其实根本就不是为了好看,而是为了向男人看齐,学着男人穿长袍。

    而这差不多也要等新文化运动之后。

    穆琼和魏亭在从黄包车上下来,付了车费就往宅子里走去。

    穆琼曾经去过魏家,自觉已经长了见识现在才发现,自己见识的还是太少。

    跟霍二少的这个宅子一比魏家的宅子都算不上什么了。

    霍二少的宅子门口有荷枪实弹的士兵站岗看守进去之后则是一个大花园等穿过花园就是共有三层的洋房了。

    洋房门口几个穿着西装的侍从、一个穿着长衫的中年男人还有两个穿着军装的年轻男人正在迎客。

    那个中年男人一看就是交游广阔的来的每个客人,他都能叫出名字来然后跟人寒暄几句,再让侍从把人迎进去,至于那两个穿军装的年轻男人,他们的腰上别着抢,凌厉的目光从每个客人的身上扫过,但一直一言不发。

    “魏先生,您来了,这位是”看到魏亭,那个中年男人立刻就笑着打招呼,然后又疑惑地看向穆琼。

    穆琼可以感受到,那两个穿军装的年轻人的目光,也都落在了自己身上。

    若是换个胆小的,这会儿怕是会忍不住发抖好在他心理素质不错。

    魏亭笑道“吴掌柜,他是我的朋友,叫穆琼。”

    “原来是穆先生,里面请。”吴掌柜道,他说完,便有一个侍从过来,领着穆琼和魏亭往里走去。

    这栋洋房的底楼层高有四五米,它并没有隔断,只用一些大理石柱子做支撑,行成了一个巨大的宴会场所,它的中间是供跳舞的地方,周边有沙发,冷餐和酒水。

    而就是这么一个空旷的巨大空间,它竟然还很热。

    穆琼今天穿的是西装,虽然他在西装里面穿了衬衫毛衣,还加了一条秋裤,但一路过来依旧被冻得不行。

    可进了这屋子,他却立刻暖和起来了。

    一些披着皮毛披肩的女人,一进来就将手上的披肩取下交给侍从,侍从接过披肩,鞠了一躬就走了,也不知道将之放到了哪里去。

    穆琼还是第一次见识这个时代的宴会,这会儿很庆幸,庆幸自己写留学的时候,将宴会模糊写了。

    “站在门口的吴掌柜,是霍二少在上海的代言人,霍二少手上的货物,基本都是通过他卖出的,上海的商人,他几乎全都认识。”魏亭道“至于那两个军人,应该是霍二少身边的,专门在门口盯着,看有没有可疑的人。”

    穆琼点了点头。这样的场合,是要检查的严格一点。

    说起来,幸亏这时候局势还没二三十年后那么严峻,要不然他这样的新面孔多半进不来这样的场合。

    魏亭的父母并不是上海人,但他已经在上海住了好几年了,认识很多人。

    这会儿,他带着穆琼,跟其中好些人打了招呼。

    而他这一打招呼穆琼突然发现,魏亭好像不怎么受人待见。

    在生意人中间,魏亭估计是个异类,自然也就没人喜欢他,尤其是那些年纪大的,那份不喜都明明白白地摆在脸上了。

    魏亭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干脆和穆琼一起,找了个角落待着。

    宴会还没开始,但人已经来了很多,这会儿正三三两两地聊天。

    在这样的场合,大家基本都是不谈私事的。

    男人们聊什么洋货比较赚钱,女人们则聊衣服首饰,再不然就聊聊最近看的书。

    “我最近看了留学,这是一部好书。”

    “我也看了,我还看了求医,也不知道作者楼玉宇到底是怎么样的人。”

    “听说楼玉宇是个留学生,但不是庚款留学生。”

    “穆琼,你现在的知名度,一点都不比我低。”魏亭听到这些议论,笑道“再过不久,楼玉宇这名字,估计就比我这个败家子更有名了。”

    “魏先生,你做得是利国利民的事情,跟那些败家子可不一样。”穆琼道。

    上海有很多真正的败家子,抽大烟捧戏子什么都玩,而魏亭跟他们,是完全不一样的。

    魏亭笑笑,转移了话题“我们去拿点东西吃吧,我要打打牙祭。冯小丫做的菜,味道实在不怎么样。”

    魏亭都这么说了那就拿点东西吃吧。

    穆琼吃了点东西,就看到宴会的主人,赫赫有名的霍二少出现了。

    穆琼印象里的“霍爷爷”,是个满头白发,不拘言笑,看着非常严肃的老人。

    但现在这个霍二少

    霍二少很年轻,也就二十四五岁的样子,但身上却没什么年轻人的朝气,看着倒是有点阴沉。

    “霍二少性格不太好,但他人不错,信守承诺说一不二,大家都愿意跟他做生意。”魏亭道“我们也过去。”

    穆琼跟着魏亭过去,就看到有个秃顶的男人正在恭维霍二少,他将霍二少夸了又夸,然后又提到了自己的女儿

    他话里话外把霍英跟他的女儿扯到一起,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是想撮合霍英和自己的女儿。

    “你话太多了。”霍英突然看向他“浪费我的时间。”

    那个秃顶的中年男人表情一僵,穆琼也挺意外。

    他没想到热衷慈善事业的“霍爷爷”,年轻时竟然是这样的性格,在这种场合,都能这么不给人面子。

    不过,就算霍英这么不给人面子,大家还是要捧着他。

    霍家可不好惹

    霍英虽然对那个秃顶的中年男人很不客气,但接下来跟人聊天的时候,虽然不热络,倒也不至于说难听话。

    “二少,好久不见。”魏亭走上前去,跟霍英打了个招呼。

    霍英看向魏亭,扯了扯嘴角“确实好久不见了,魏先生最近在做什么”

    魏亭这人,霍英是认识的,以前他跟魏亭的父亲做生意,见过魏亭。

    不过他会称呼魏亭一声“魏先生”,却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因为魏亭是傅蕴安的朋友。

    他们一家子在国外,一开始是住一起的,但后来不缺钱了,又有各自的路要走,也就分开了。

    当时大哥先找关系花钱进了一所军校,学了几年之后又早早回国,而他去读了商科,开始联系国内的商人做生意,至于蕴安,却是去读了医科。

    他们那时的接触就不太多了,但还是一直有通信的,魏亭的事情,他就听傅蕴安说起过。

    “我最近在筹建大学。”魏亭笑道,然后就说起自己建学校的事情来。

    魏亭四处求学回国之后,干过不少事情,学校也筹建了不止一所。

    不过其中大部分学校,他都是跟政府合作筹办的,也就平安中学是他自己办的私立学校。

    而他这次想办大学,却是因为如今大学的学费,除了少数几所以外都很贵,他希望能办一所普通百姓也能读得起的大学。

    霍英听着,嘴角抽了抽,这样的大学就是个无底洞魏亭这是来跟他要钱来了

    算了,看在傅蕴安的面上,他给个几万块也是可以的。

    “办大学不错,魏先生好志气。”霍英道。

    魏亭道“我是想为国内的教育事业略尽绵薄之力。”

    “这样的事,大家都该尽点力这是”霍英正打算花点钱把魏亭打发掉,突然看到了站在霍英身后的穆琼。

    “这是我的朋友穆琼。”魏亭介绍道。

    穆琼虽然写了两部书,有点名气,但他不想让人知道自己是楼玉宇,这就只有一个中学老师的身份了。

    魏亭自己跟霍英都不熟,自然不好把穆琼这么一个小老师介绍给霍英,之前也就没有介绍,没想到霍英竟然会问起。

    “穆琼美玉的那个琼”霍英问。

    “是的。”穆琼点头。

    霍英打量了一下穆琼。十六七岁的少年英姿勃发,看着就精神霍英的笑容里,顿时多了几分真心“好名字。”

    “多谢二少夸奖。”穆琼道。他本以为跟传说中的人接触,他会有点不自在,可事实上他还挺自在的。

    “你是老师,教什么的”霍英又问。

    “现在在教英文。”穆琼道,然后就听到霍英说起了英文。

    穆琼当即用英文回答起来。

    霍英是用英文问穆琼是哪所大学毕业的,又说穆琼这么年轻就能当老师很了不得。

    穆琼就将自己的经历半真半假地说了。

    不论男女,青春期刚发育的时候,长身高都是长在腿上的。

    也是因为这样,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往往腿都显得长,占身高的比例也大。

    穆琼现在还在长身体,腿也就挺长的,这年纪的人又不可能胖现在西装一穿,他就显得腰细腿长。

    霍英对穆琼这样的长相,非常满意。

    而穆琼的谈吐和学识也不差霍英看向魏亭“教育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家想要强大,必须要有好的教育,我是很愿意支持教育事业的,魏先生的人品也值得相信。魏先生,我愿意支持十万银元给你办大学。”

    魏亭虽然来了这里找霍英,但其实不指望是霍英给钱,毕竟他跟霍英不熟。

    没想到霍英竟然一张口就给了十万

    有了这十万,这大学就能建起来了甚至马上可以开始筹备招生的事情

    魏亭的心情很激动。

    穆琼也有些动容。

    一个大洋相当于四百块,十万大洋,就相当于四千万了

    霍二少只听了他们几句话,就愿意拿出这多钱来支持教育事业虽然霍二少的性格跟他记忆里的霍爷爷不一样,但这支持教育的态度,却是一样的。

    穆琼的心里,冒出一个想法来。

    不过,他没空细想。

    霍英在跟魏亭说过之后,就又问穆琼“你没上过大学,打不打算去读”

    “我不打算再读大学。”穆琼道“我对理科不太在行,其他方面的知识的话,可以自学。”

    这会儿弃文学理,以他的本事也学不出什么来,既如此,还不如专心写书。

    “挺好。”霍英道。

    霍英和穆琼说了一会儿话,就不说了。

    他是想跟穆琼多接触一下的,但也不好在这样的场合表现地太明显。

    霍英身边跟他聊天的人换成了别人,魏亭和穆琼又来到了旁边。

    “没想到霍二少这么大方。”魏亭有些感慨“我一定不能辜负他的信任”

    “魏先生,你要办学校,为什么不办小学,要办大学”穆琼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其实按照穆琼的想法,他是倾向于办小学的。

    办小学花费要少很多,魏亭用来办大学的钱,足够他办很多所小学,普及基础教育。

    “小学见效太慢了我觉得当务之急,是培养出一些顶尖人才来。”魏亭道。

    魏亭的想法是有道理的,但穆琼还是更想办小学,以及孤儿院。

    生活在这个社会,他不可能拯救所有人,但他希望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多救一些孩子。

    这个宴会一直办到了晚上十点多。

    魏亭和穆琼之前多给了钱,让黄包车车夫在外面等着他们,因而倒也不用担心回不了家,就是这一路上,实在有些冻人。

    穆琼决定以后若无必要,还是不在大冬天穿西装了。

    在现代的时候,家里有空调,出门坐汽车,他一年四季穿西装都没问题,但这个年代可没有这样的条件。

    当然,他已经过得比很多人要好了。

    “大叔,天这么冷,你们的日子过得怎么样”穆琼问。

    “还不就是这样我能吃饱,不错了。”拉车的大叔道。

    “我之前在路上看到了饿死的孩子”

    “这种啊这种不少见,有些孩子命不好,没了爹娘,还能怎么样呢”那大叔道。

    这位黄包车车夫,性格跟赵婶子的丈夫完全不一样,他还挺健谈的。

    又或者是因为夜晚的路上只有他们,怪冷清的,他就想说话了魏亭要回平安中学,他们已经分开了。

    在穆琼的询问下,这个拉车的车夫说了好些跟流浪的孩子有关的事情。

    穆琼将这些一一记下。

    回家之后,穆琼早早地睡了。

    平安中学要到初七才正式开始上课,第二天一大早起来,穆琼也不出门,而是摊开稿纸写了起来。

    他写的不是自己的新书流浪记,而是一封信,一封给霍二少的信。

    穆琼上辈子没学化学物理,但他喜欢历史,又看了许多杂书,倒也知道不少事情。

    他没办法让自己的国家造出远超别的国家的枪支弹药来,也没办法弄出什么新发明,但他有不少赚钱的点子。

    比如说,他知道开珐琅厂,生产搪瓷杯子搪瓷脸盆之类,肯定能赚。

    但他自己是做不了的。

    这个时代,根本就不让没后台的人好好做实业。

    国内某个人把工厂做起来了,不仅那些外国商人为了多赚钱,会想法设法把他的工厂挤垮,就连国内的官员,为了利益也可能出手。

    在这个时期,其实很多商人都没好下场,比如云南白药的创始人,就因为不愿意献出配方被害。

    穆琼知道自己本事有限,又没有背景,肯定做不好,既如此不如就给别人做。

    而这个人选,他觉得霍二少最合适。

    如果霍二少愿意帮忙,他甚至还能做一些别的事情。

    穆琼的这封信写得很长,他在信里写了一个赚钱的法子,然后又表示,自己知道一种神奇的药品的制作方法,而那种药品,可以救很多很多人。

    穆琼说的药品是抗生素。

    之前跟傅蕴安一起去义诊的时候,他就无数次想到抗生素了。

    如果这时候有抗生素,很多人就能摆脱病痛的折磨了,在战争中,也能少死很多很多人。

    要知道,在原来的历史上,抗生素虽然在十年后出现了,又在四十年代被大量生产,但国内很难买到。

    当时,它完全被控制在洋人的手中,只有外资医院才有,价格更是昂贵地不行。

    第二次世界大战,抗生素挽救了很多欧洲士兵的生命,但在这个国家,拼死驱赶侵略者的士兵的伤口感染后,常常只能等死。

    如果他们自己可以生产抗生素

    穆琼深吸了一口气。

    这件事,其实一直压在他的心里,他之前考虑过告诉傅蕴安,让傅蕴安去研究抗生素,但想到这时候混乱的官场,还有虎视眈眈的洋人,却又迟疑了,怕自己这么做,反而连累了傅蕴安。

    不过,霍二少应该不怕这些。

    至少,在他的父亲还活跃着的接下来的十年里,他是不用怕的。

    当然了,抗生素也是有缺点的,但相比于优点,那缺点实在微不足道。

    而且滥用抗生素的危害,他以后自然会提醒这个时代的人。

    担心这封信落到别人手里,穆琼并没有详细说这药品是什么,只说霍二少若是感兴趣,可以在希望月刊上登一则小通告。

    穆琼写完了信,在信的末尾落款“天幸”。

    而跟这封信一起寄出去的,还有我在百年后的第三份稿子。

    在这份稿子里,抗生素首次登场,主角张幸,也将见识到这种神奇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