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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文豪 第34章 第二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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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穆琼这天去大众报照旧带去了五千字的稿子也照旧受到了李总编的热烈欢迎。

    “你家少爷还没给我回信?”李总编问道。

    收了李总编的信之后穆琼曾经来过大众报两次,那两次,李总编都曾问他要回信。

    但他没写自然拿不出来。

    至于为什么没写……他当初会假说这是自己的少爷写的,只是为了方便过稿而已他并不打算一直欺骗李总编。

    他也没必要一直欺骗。亮明身份之后有些事情谈起来才更方便……比如涨稿费。

    “没有。”穆琼回答。

    李总编一阵失落。

    “不过留学的作者可以和你面谈。”穆琼道。

    “真的?”李总编惊喜不已:“他什么时候有空约在哪里?”

    “他现在就有空。”穆琼朝着李总编伸出手:“你好,我就是楼玉宇。”

    “你说什么?”李总编懵了。

    大众报租的房子并不大,编辑们都是一起办公的。

    近来大众报的销量因为留学这部猛增编辑部的人对穆琼这个留学的作者的代言人也就表现的格外亲善穆琼一来他们就都围了过来。

    这一围过来……穆琼说的话,他们自然也就听到了。

    他们怀疑自己听错了。

    穆琼……说他是楼玉宇?留学的作者?

    这怎么可能!

    留学这部他们全都看过,也都确信这部应该是由某个留学生写的,为什么现在写的,会成了这个少年?

    “我说我就是楼玉宇。”穆琼道:“抱歉,之前怕你们觉得我太小,不看我的稿子所以我说了假话。”穆琼道。

    “这怎么可能!你这个年纪应该没有去留学过吧?又是怎么写出这样的来的?还有里面的那些话……”李总编猛地站了起来紧紧地盯着穆琼。

    李总编这样子,让人挺有压力的,但穆琼面不改色:“我的老师是从国外回来的,他跟我讲了很多国外的事情,另外,我一直有向留学回来的人请教。”

    十六七岁的年轻人气度不凡,眼神清澈,说话不卑不亢……他们之前就觉得这人不像个下人,现在看来,他还真不是什么下人。

    编辑部里鸦雀无声,李总编深吸了几口气,最后拿出一张纸来给穆琼:“你写几个字。”

    楼玉宇送来的原稿,他每次都会仔仔细细地看过,对楼玉宇的笔迹非常熟悉。

    穆琼笑笑,从怀里拿出自己的钢笔,坐下写了起来。

    他写了一段主角江振国在里说过的话。

    李总编一直看着他写,等他写完,就表情复杂地看向他:“你真是楼玉宇?”

    楼玉宇的字非常漂亮,一般人是写不出来的,眼前的人却写得极为熟练。

    “千真万确。”

    “你之前为什么要骗我?”李总编又问。

    “抱歉,当时我怕你们不看我的稿子。”穆琼道。

    李总编知道这还真有可能。

    他们大众报上的很多文章,都是编辑自己写的,平常不怎么收稿子,要是穆琼一上来就说来投的是自己写的稿子,他们肯定直接就把人劝走了。

    “那你现在怎么又说了?”李总编又问。

    “你们现在应该不会不要我的稿子了。”穆琼笑笑:“李先生,我们重新认识一下吧,我叫穆琼,苏州人,曾经在北京求学,几个月前刚刚来到上海。”

    “我是李荣华,大众报的总编。”李总编也笑了笑。

    穆琼年纪不大,但李总编并不敢小看他,甚至因为他年纪小,李总编还对他高看了一眼。

    这么小的年纪,就能写出留学这样的作品……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家庭养出来的!

    听听吧,又是去北京求学又是来上海,看着就是不缺钱的。

    穆琼给自己做介绍的时候,刻意美化了一下自己的经历,在之后,他也不吝啬于展示自己的博学。

    而这一切并不是白做的……李总编对他非常客气,甚至主动提出了加稿费的事情。

    “我之前想见你,其实还想跟你谈一件事。”李总编道:“因为留学的缘故,近来大众报销量猛增,日销量已经稳定在了一万五,我们商量过之后,认为你的稿费可以增加一些。”

    “稿费多少?”穆琼直接问。

    “千字三元。”李总编道。

    千字三元这个价格不可谓不高,要知道,他们给大众报的“台柱”文达先生的稿费,也就千字一元五角。

    但留学这部书,跟文达写的大长篇武侠是不一样的。

    文达的,他们不叫停,是会一直写的,写完了这个人物,就换个继续写,几百万字不成问题,质量也一般。

    留学则不同,这文不长,质量又好,还让报纸销量大增……

    最重要的是,他希望穆琼以后能继续给大众报写文章。

    穆琼的手轻轻颤了颤。

    他知道稿费肯定能涨,但以为最多也就两元,没想到竟然能涨到三元。

    他现在每天下午专心写作,一天写一天修改誊抄,两天能写六七千字,也就是一天能写三千多字,赚十块钱。

    沙船厂的工人工作那么辛苦,赵婶子的丈夫起早贪黑地拉黄包车,一个月也就赚七八块钱,给人当掌柜,一个月都拿不到十块钱,而他只靠写作,一天就能赚十块!

    不过,穆琼也就激动了一小会儿,毕竟他以前是赚过大钱的,也就是最近总是很穷,一时间才没稳住。

    “李总编是个实诚人,我的下一篇,也会优先考虑大众报的。”穆琼笑笑。

    看到穆琼波澜不惊的样子,李总编愈发不敢小看穆琼:“穆先生已经想好下一篇了?是什么?”

    “是一个关于治病求医的故事。”穆琼道。

    “治病求医?中西医现在不对付……”李总编有些担心。

    “李总编放心,我只是写而已,并不偏向哪方。”穆琼道。

    民国的中西医之争,穆琼是早就知道的,这些日子打算写求医之后,还曾专门研究过。

    中医在现代的时候其实挺好了,去中医院找中医看病,人家照样给你做检查确认病因,然后才开药,但在民国以前并不是这样的。

    那时候,中医喜欢跟病人讲阴阳五行,有时候还会给病人开一些乱七八糟的方子,这也就算了,很多中医其实根本没有真才实学,常常背会几个方子就给人看病了,甚至连乡下跳大神的,都敢说自己是中医。

    另外,同样的药材南北的叫法不一样,医生的写法也可能不一样,特别容易误导人,也容易让医生开错方子,让药房的伙计抓错药。

    至于药材以次充好,相似的药材没分清楚,坏了的药材依旧用着……这些事情就更多了。

    对了,这时候药房的伙计……他们有些竟然还能不识字!

    好吧……其实乡下地方,某些医生也不识字。

    当然了,这不是说就没有好的中医了,这时候也是有不少拥有真才实学的中医的,就是浑水摸鱼的太多了,让很多新派人士,对中医的印象非常不好,总是日常骂中医。

    从晚清开始,就有人提倡要废除中医,五六年前,中西医就曾激辩过,从三年前开始,中医还被北洋政府排除在教育体制之外,不许开设教授中医的学校。

    等十多年后……政府甚至还会颁布废止旧医案,不许旧医行医,而所谓的旧医,就是中医了。

    穆琼承认,这时候的中医,是存在不少问题的,可是……这时的西医其实也没多好。

    一些现代小孩子都知道的常识,这时候的很多西医都是不知道的。

    比如说细菌病毒这些……虽说已经有人发现了这些微小的生物,也有人提出这些微小的生物可能会致人疾病,但人们对它们的了解还是很少。

    再加上医疗设备少,又没有抗生素……这时西医给人动手术什么的,死亡率非常大。

    至于治疗疑难杂症……他们其实还比不上那些有经验的老中医。

    但就是这两者,在民国时期,争得你死我活。

    穆琼懒得管他们怎么争,他也不会去写他们怎么争,他想写的,是百姓看病难。

    哪怕是现代,一些贫困山区的人,看病依然很难,得了病甚至只能等死,这个年代……就算是在上海这样的地方,普通人得了病,往往也只能等死。

    一来是看不起,二来是看不好。

    求医写的,就是一家人为了看病求医,倾家荡产的故事。

    当然了,他现在还没动笔。

    穆琼跟李总编谈了很久才离开。

    离开的时候,他照旧拿了五块钱的稿费他的稿费虽然涨了,但要从下一次刊登开始涨。

    不过,下一次刊登不远了,明天,将刊登留学的第四个五千字,之后,留学这个故事,还将由每周刊登两次每次五千字改成隔日刊登,每次刊登三千字。

    这样,每周刊登的字数其实没多多少,但次数变多,大众报也能好卖点。

    从大众报编辑部离开,穆琼先去了一场菜市场。

    自打挨过饿,他现在最感兴趣的,就是吃了,每次拿了稿费,第一件事就是去买菜。

    所谓的菜市场,其实就是聚集了很多拿了自家地里种的菜来卖的农民的地方,一般早上,那里人是最多的,到了下午,人就少了,到了晚上,大家就都回去了。

    这会儿是中午,市场上还有不少人在。

    穆琼看了一圈,看中了一只活蹦乱跳的大公鸡,那公鸡虽然被捆住了脚,但长得特别精神,身上的毛油光发亮,看着就讨喜。

    穆琼花三角钱把它买了下来,想到要拎着鸡翅膀带只活鸡回去不容易,他又不会杀鸡,就问卖鸡的人能不能帮忙把鸡杀了。

    “帮忙杀?可以,但鸡血你怎么拿回去?”卖鸡的问道。

    “鸡血我不要。”穆琼道。

    卖鸡的惊讶地看了穆琼一眼,跟买肉的借了把刀杀了鸡,还把鸡血放到他带来的一个竹筒里,等杀完,就把死鸡给了穆琼。

    穆琼拎着死鸡回家,然后就被朱婉婉埋怨了:“琼儿,你也太不会过日子了,鸡血是好东西……”

    这也就算了,朱婉婉烧了开水,浇在鸡上把鸡毛拔了之后,竟然还把鸡毛留下了,放在院子的角落里晒干。

    据说,晒干的鸡毛是可以卖钱的。

    穆琼还是头一次知道鸡毛还能卖钱……

    “娘,我们现在不缺钱了,不用这样节省。”穆琼道。

    “哪能不节省,我们现在连个自己的房子都没有,也没有地,要是以后遇到点什么事情……”朱婉婉忧心道:“更何况你到了结婚年龄,昌玉再过几年也要嫁人了,这些都要钱。”

    “我结婚还有昌玉嫁人的事情不急。”穆琼道,他上辈子从没喜欢过什么人,一直过得清心寡欲的,这辈子……应该也不会早早结婚。

    至于穆昌玉……她怎么着也要二十岁结婚吧?那就还有好多年!

    不过,攒钱买房还是有必要的,另外,未来也要考虑一下。

    现在的话……他们还是先吃。

    鸡是整只放在大铁锅里煮熟的,煮熟后切开,然后直接沾酱油吃。

    这吃法,本地人喊它白斩鸡。

    穆琼把两个鸡腿分别夹给朱婉婉和穆昌玉,然后自己霸占了两个鸡翅膀。

    “哥,你真好。”穆昌玉咬了一口鸡腿,感激地看着穆琼。以前家里吃鸡,鸡腿一个给穆琼,另一个一开始给他们爷爷,后来给他们奶奶,反正都轮不上她。

    朱婉婉就更不用了,以前她都是啃鸡脚鸡翅膀的。

    她们两个看着穆琼,眼里好似闪着光。

    “我喜欢吃鸡翅膀。”穆琼无奈道,可惜,穆昌玉和朱婉婉并不相信。

    她们觉得穆琼一定是为了把鸡腿让给她们,并坚持让穆琼吃鸡胸肉。

    穆琼:“……”他并不喜欢吃干巴巴的鸡胸肉!

    穆琼说了很久,才让朱婉婉和穆昌玉相信,他是真的不喜欢吃鸡胸肉。

    有了钱,家里总算可以每天都吃点荤菜了。

    穆琼觉得这是正常生活,但朱婉婉却觉得有点奢侈,不过她说不过穆琼,也就这么吃着了。

    吃了一段时间之后,朱婉婉和穆昌玉的脸色更好了,尤其是穆昌玉,竟是一下子长高了。

    同样长高的,还有穆琼。

    这天,他照旧一大早去找傅医生,然后就发现,之前比傅医生矮一点的他,现在似乎已经跟傅医生一样高了。

    “你现在已经可以独立给人包扎了。”傅蕴安用英文对穆琼道:“不比那些医疗兵差。”

    这时候的军队里会配备一些医疗兵,这些医疗兵的医术,那就一言难尽了……有些就只会用灶灰给人止血包扎。

    这实在是个缺医少药的时代。

    “还要多谢傅医生的教导。”穆琼也用英文回答。

    他每天来傅医生这里帮忙,还是很有用的,不仅学了一些简单的医疗知识,还对这时的医院、医疗环境有了非常清晰的认识。

    除此之外,每天和傅医生聊天,还让他终于“学会”了这个时代的英文和法文。

    而这,还要从他之前每天都问傅医生一些国外的事情说起。

    傅医生的国文和上海话都说的不错,但国外有些东西,不用英语的话,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词汇,傅医生就用了英文。

    当时傅医生还有点不好意思,但他觉得这样挺好,干脆就提出让傅医生直接用英文说……傅医生答应了。

    然后,他们这些日子,就都用英文对话了,而这么一来之后……原本不被病人信任的穆琼,突然就成了病人们膜拜的对象,他们对他交代的事情,也深信不疑全部照办。

    毕竟……他如今在病人眼里,是个留洋小医生了。

    “是你自己愿意学。”傅蕴安道:“你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傅蕴安本以为,穆琼也就是个粗通英文和法文,出生不错但家道败落的长得不错的小少爷。

    可是,真的相处下来,他却发现自己一开始全都想错了。

    穆琼对英文和法文,根本就不是粗通,而是精通,除此之外,他的文学功底也非常好,思想更是与众不同。

    不管他说什么,穆琼竟然都能接的上……他都有点好奇穆琼的身份了。

    义诊结束,跟他一路走到公济医院之后,穆琼就离开了。

    傅蕴安走进医院,又进了自己的诊室,然后就叫来跟着他学医的助手之一:“去查查穆琼。”

    “是,三少。”那助手应了,很快出去。

    傅蕴安换了一身衣服,却开始了自己新一天的工作。

    傅蕴安好奇穆琼的身份的时候,无数人正在好奇楼玉宇的身份。

    留学越来越火了,现在大家都相信,江振国是真实存在的。

    有人找来庚款留学生的名单,一一对照在里面寻找江振国……不,楼玉宇。

    也有人直接把大众报寄给了国外的留学生,问他们认不认识江振国……不,楼玉宇。